胡春华
人物履历
1983年至1985年,胡春华先后在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组织部、西藏青年报社和西藏饭店工作。1985年至1992年,他担任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副书记。1992年至1995年,他先后担任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行署副专员和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书记。
1995年至2001年,胡春华在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担任重要职务。他先后担任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以及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
2001年至2006年,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担任重要领导职务,先后任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党委常务副书记。2006年至2008年,他再次担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2008年至2012年,胡春华先后担任河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12年至2017年,他担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
2017年至2023年,先后担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2023年起,他担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主要职务
胡春华是中共第十七届、十八届、十九届、二十届中央委员,十八届、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他还曾担任多个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小组的重要职务,包括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以及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