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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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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经历

李小璐李小璐
1986年,李小璐和朱时茂合作了《我只流三次泪》,并相继在《孔子》、《小岛》、等十几部影视中出镜。
1998年,17岁的李小璐凭借和陈冲合作的《天浴》一片获得金马奖最佳女主角奖。1999年,她又因在该片中的出色演出获得法国水城首届亚洲电影节最佳女演员奖。
2000年,李小璐在《都是天使惹的祸》中扮演俏皮的小护士,与任泉扮演的酷医生上演了一段段调皮传奇。2001年,李小璐出演的以爱情为主旋律的现代青春偶像剧《天空下的缘分》播出。2002年2月,电视剧《少年张三丰》首播,李小璐在剧中饰演角色明道红。
2003年11月,李小璐出演的《大江东去》播出。2004年2月,李小璐出演的《十三格格》和古装武侠连续剧《绝世双骄》播出。
2005年3月,李小璐出演的《赤子乘龙》播出,她在剧中饰演“龙公主”。4月,李小璐出演的《爱比恨多一点》播出,李小璐在剧中出演一位活泼可爱、善良重情而又身世离奇的年轻女孩婴子。5月,她发行自己的首张专辑《我的淘气天使》。11月,李小璐出演的《风吹云动星不动》播出,饰演为爱痴狂的胡德林。12月,李小璐出演的武侠片《八大豪侠》播出。
2006年11月,李小璐出演的《刻骨铭心的爱》播出,李小璐扮演一位扮演被荆浩暗恋的未婚妈妈。
2007年6月,李小璐出演的《奋斗》和《来电奇缘》播出。8月,李小璐出演的《天堂口》上映,她在影片中饰演感情单一,痴情的妓女素珍。10月,李小璐与好莱坞科幻电影《异能》剧组签约,与保罗·麦库甘、达科塔·法宁合作,饰演可以读取别人脑中思维的超能力女子。
2008年6月22日,李小璐出席第11届上海国际电影节,并为其拍摄写真。12月,她发行了自己的首张EP《东方美》。
2009年4月,李小璐出演由香港导演张坚庭执导的爱情喜剧片《七天爱上你》。7月,李小璐出演的《夜店》上映。12月,她签约北大星光。
李小璐李小璐
2011年7月,李小璐出演的家庭生活戏《当婆婆遇上妈》播出。10月,李小璐出演的古装宫斗剧《唐宫美人天下》播出。
2012年4月,李小璐出演的家庭情感电影剧《AA制生活》播出。5月,李小璐出演的《金太狼的幸福生活》播出。2013年12月19日,李小璐出演的《私人定制》上映。
2014年5月7日,李小璐与贾乃亮联袂出演的《产科男医生》登陆东方卫视,江苏卫视,深圳卫视晚间黄金时段首播。
2015年,李小璐参演袁英明执导的《重生丽人》,在剧中饰演一个被富豪老爸下放到基层、自力更生的富二代 。
2016年1月8日,李小璐与贾乃亮出演励志悬疑剧《煮妇神探》登陆浙江卫视晚黄金档 。4月主演电视剧《你这么爱我,我可要当真了》 。9月出演电视剧《我们的少年时代》 。
2017年2月3日,客串的喜剧片《东北往事之破马张飞》在中国大陆上映;2017年3月,凭借《守护丽人》获得2017中国电视剧品质盛典年度品质表演剧星;此外,她还主演了都市情感悬疑《读心》。9月,参与录制真人秀《青春旅社》。

人物评价

小巧的身材,清脆的嗓音,灵动的大眼睛,出身艺术之家的李小璐,3岁就开始第一次拍戏,从三岁入行的小童星到昔日中国大陆的人气偶像再到2012年的实力派“三科影后”,从清纯到妩媚演绎完美女人都离不开她的努力。

人物事件

李小璐李小璐
遭遇诈骗
2016年3月26日,李小璐在微博发文疑似遭遇诈骗。4月8日,莆田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郭某生(1986年出生,莆田市山亭镇人,租住在荔城区西天尾镇)抓获归案。8日下午,李小璐致电莆田警方致谢。
2016年12月6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郭某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事实,骗取网友捐款,共计人民币119853.13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向被告人追缴违法所得。
权益受侵
2017年6月13日,此前李小璐将厦门某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医疗美容门诊部在其微信公众号道歉,并赔偿李小璐经济损失等5.5万元。
医疗美容门诊部对法院一审不服,上诉至二中院。二中院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法庭休庭合议后,当庭驳回医疗美容门诊部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折叠婚变事件
2018年1月6日晚,贾乃亮发微博回应并默认“李小璐出轨PG one事件”:未来路该如何让我们自己处理。
夜宿事件
2017年12月29日,李小璐夜宿PG one家的新闻刷爆网络,随后当事人都予以否认,但网友的关注度却持续不减。
2018年2月1日晚,李小璐工作室发布声明称网上肆意的诽谤已成为网络暴力,对李小璐和家人造成了严重伤害。工作室已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18年2月8日,李小璐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发博称,起诉两位博主对李小璐侵犯名誉权,索赔共计九十万元。
2018年5月28日下午,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称,李小璐名誉维权案件一审胜诉,被告胡某因转载发布不实内容被判侵犯李小璐名誉权,须向其公开致歉并赔偿各项损失共10万元。
名誉权胜诉
2018年9月28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称其代理的5例李小璐名誉权案陆续宣判,均以李小璐方胜诉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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