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百科 >> 刘金国 >> 历史版本
编辑时间历史版本内容长度图片数目录数修改原因
06-12 17:32 最新历史版本 1338 1 2 调整页面
  返回词条

刘金国

目录

人物履历

自1976年12月至1985年08月,刘金国先后担任河北省昌黎县槐李庄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期间于1983年09月至1985年08月在河北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刘金国刘金国

1985年08月至1986年01月,刘金国担任河北省昌黎县刘台庄工委副书记,书记。

1986年01月至1987年04月,刘金国任河北省昌黎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87年04月至1995年07月,刘金国担任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委副书记,区长,秦皇岛市委秘书长,公安局局长等职务。

1995年07月至2001年11月,刘金国任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期间于1996年08月至1998年12月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年11月至2005年03月,刘金国担任河北省委政法委书记,河北省委常委等职。

2005年03月至2018年03月,刘金国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等职。

2014年10月至2018年03月,刘金国担任中央纪委常委,副书记等职务。

2018年03月至2022年10月,刘金国任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22年10月至今,刘金国担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担任职务

刘金国是中共第十九,二十届中央委员,第十八,十九,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他于2014年10月被增选为中央纪委常委,副书记,担任第十九届,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副书记,以及第二十届中央书记处书记,同时担任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