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新力
朱新力:1964年12月出生于浙江桐庐,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民革。现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民革中央委员。
人物履历编辑本段
1982年至1986年,朱新力在杭州大学法律系学习。毕业后,朱新力留校任教,并于1998年转至浙江大学法学院工作。在此期间,他先后担任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副所长,所长,以及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副院长(挂职)。朱新力还曾赴美国和法国高校访学,并获得"我最喜爱的浙大教师"称号。
rbaike2006年,朱新力开始在地方政府挂职锻炼,先后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等单位任职。2012年起,他兼任民革浙江省委会副主委。2017年,朱新力履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开启了从政生涯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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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任免编辑本段
2017年7月,朱新力被提名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人选。同年9月,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朱新力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并接受其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rbaike
2022年5月,民革浙江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选举朱新力为副主任委员。2023年3月,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主席会议通过,朱新力成为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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